发布日期:2022-10-31 10:31 浏览次数:
GB/T 32078的本部分给出了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散装化学品船规则(IBC)14.2.8.2和国际液化气船规则(IGC)14.4.2.2应急逃生所要求的自给式呼吸器(EEDB)的性能规格。满足本部分要求的呼吸器不适用于消防、货物装卸、接近或进入起火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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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23269-1:2008 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用呼吸器 第1部分:船用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Breathing apparatus for ships-Part 1:Emergency escape breathing devices(EEBD) for shipboard use]
ISO 23269-1:200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呼吸器应满足ISO 23269-1:2008第4章的所有要求。
4.2 应急逃生呼吸器防毒面具不应在灭火或货物装卸时使用,并应将这一要求做出标识。
呼吸器环境试验应满足 ISO 23269-1:2008第5章的所有要求。当按ISO 23269-1:2008中5.3的温度循环进行试验时,在限定温度-30℃和65℃之间的温度变化率应小于2℃/min,以防止热冲击。
6.1 总则
呼吸器应满足ISO 23269-1:2008第6章的所有要求,以下内容除外:
a)在ISO 23269-1:2008中6.1规定的额定工况下,额定工作时间不低于15min;
b)在ISO 23269-1:2008中6.1规定的过载工况下,呼吸时间不低于5min。
6.2 视窗透明材料化学耐受试验
使用涂抹器,每次将下列溶剂的一种涂抹到视窗或任何透明部位:
a)三氯乙烯;
b)苯;
c)溶剂油;
d)甲醇;
e)煤油。
取每种化学品一滴施加到试样上,且保持不滑落。暴露其至液滴蒸发完毕或不多于15min,以先到为准。暴露后,试样用目测的方法进行评估。观察试样应无分解或变质而无法使用,例如应未形成孔、渗漏、雾化或挥发等。
6.3 全面罩化学耐受试验
若空气呼吸器销售时被标记并作为满足IBC或IGC规则列出的规定货物用于应急使用,应对全面罩进行接触物的耐受试验。
将全面罩浸没在温度22℃±2℃的试验液体中1h,并在温度为22℃±2℃、相对湿度为95%条件下悬挂在空气中24h,全面罩应无目视可见无法使用的腐蚀或分解。应使用表1所列液体重复试验。
表1 化学耐受性能试验的试验液体
| 测试液体 | 浓度 | 
| 硫酸溶液 | 1% | 
| 硝酸溶液 | 1% | 
| 氢氧化钠 | 1% | 
7.1 佩戴试验
紧急逃生呼吸器应按照ISO 23269-1:2008中7.1的规定进行试验。
7.2 实用性能测试
除了垂直人孔(高度为600mm、宽度为800mm的开孔,开孔中心距地面高度为900mm)应加到转折点之前的试验中外,呼吸器应按照ISO 23269-1:2008中7.2的规定进行试验。
为了满足紧急逃生呼吸器的使用和维护的需要,每个紧急逃生呼吸器应提供包括图示在内的所有信息的说明书。
每个紧急逃生呼吸器应标有:
a)型号名称;
b)类型(例如,压缩空气EEBD、压缩氧气EEBD、化学氧气EEBD);
c)生产日期;
d)序号;
e)制造商或商标;
f)本部分标准编号和时间;
g)认证有效日期(若有);
h)下次维修或复测日期(若有);
i)当紧急逃生呼吸器仅用于训练时的“TRAINING”(“训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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