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9 16:19 浏览次数:
本文件规定了在火焰条件下,单根绝缘电线电缆或光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的试验装置。
试验方法及推荐性能要求的资料性附录见IEC 60332-1-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EC 60695-11-2 着火危险试验 第11-2部分:试验火焰 1kW标称预混合型火焰 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Fire hazard testing-Part 11-2:Test flames-1 kW nominal pre-mixedflame-Appa-ratus,confirmatory test arrangement and guidance)
注:GB/T 5169.14-201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4部分:试验火焰 1kW标称预混合型火焰 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IEC 60695-11-2:2013,IDT)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引燃源 ignition source
引发燃烧的能量源。
[来源:ISO 13943:2017,3.219]
4.1 试验装置的组成
试验装置应由如下部分组成:
a)一个金属罩(4.2);
b)一个引燃源(4.3);
c)一个合适的试验箱(4.4)。
4.2 金属罩
为了防止试样受到气流影响,应采用一个高(1200±25)mm、宽(300±25)mm、深(450±25)mm,正面敞开、顶部和底部封闭的金属罩(见图1)。金属罩应由硬金属板构成。
4.3 引燃源
引燃源应符合IEC 60695-11-2的规定,该文件提供了对试验火焰进行确认的方法。除此之外,实验室通风柜/试验箱应符合4.4的规定。
4.4 试验箱
应将金属罩和引燃源放置在一个合适的试验箱中,试验期间不通风,但配备能除去燃烧时释出有害气体的装置。试验箱温度应保持在(23±10)℃。
注1:如果标准通风柜的使用能满足不通风的要求,那么一定是配备了能单独控制(例如可以使排气处于“关闭”状态)的排气扇。有些通风柜不必配备这样的装置。
注2:如果使用通风柜在不通风的情况下做试验,通常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a)关闭排气扇,封闭出口;
b)拉下通风柜的前门,留下足以操作燃烧器到位的一条缝隙;
c)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d)试验期间不移动通风柜的门;
e)试验结束后,在打开门之前充分排空通风柜。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正面敞开(其余各面封闭)。
图1 试验装置-金属罩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