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27 15:08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行业测录井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石油天然气测井、录井作业的单位。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Z 118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GBZ 14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 23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AQ 2012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
AQ 2037-2012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导则
GA 83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GA 838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SY/T 5087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SY 5131 石油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安全规程
SY/T 5326 撞击式井壁取心技术规程
SY 5436 石油射孔、井壁取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规程
SY 5726 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SY 6014 石油地质实验室安全规程
SY/T 6276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7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T 6284 石油企业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监测、评价规范
SY 6348 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SY 6501 浅海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品安全规程
SY 6502 浅(滩)海石油设施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SY 6504 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
SY/T 6524 石油工业作业场劳动防护用具配备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录井单位 logging and geologging entity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石油天然气测井、随钻测井、射孔、录井等作业的组织。
3.2
基层单位grass-roots unit
能够独立完成测井、录井作业的基层组织。
4.1 测录井单位应遵照AQ 2037-2012规定的核心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2 在测录井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基础上,由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机构对其进行评审。
4.3 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应按照AQ2037-2012中4.4给出的方法进行计算,等级评定应符合AQ2037-2012中4.3的规定。
5.1 领导责任和承诺
5.1.1 责任
测录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1.2 承诺
测录井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HSE承诺。承诺的基本内容包括: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注重施工所在的风俗习惯;
——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
——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
5.1.3 安全文化建设
测录井单位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安全价值观。
5.2 HSE方针
测录井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HSE方针,并传达到单位员工。
5.3 策划
5.3.1 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5.3.1.1 测录井单位应:
a)组织员工针对本单位生产活动涉及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与工具、物料、工艺方法、管理等方面开展危害因素辨识活动:
——物料:包括放射性物质、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品;
——作业环境:包括海(水)上、山地、沙漠、沼泽等;
——恶劣天气:沙尘暴、泥石流、风暴潮、台风等;
——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测录井仪器、车辆等;
——库房:选址、消防、用电等;
——工艺方法:搬迁、装卸、组装、测量等;
——人员: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承包商、供应商等。
b)对于识别出的危害因素,组织风险评价,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并分级管理;
c)对评价确定的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3.1.2 测录井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档案。
5.3.1.3 测录井单位根据风险识别与评价的结果,确定放射源库、火工器材库等要害部位,确定安全联系领导干部应定期进行安全观察、沟通与检查,并保存记录。
5.3.1.4 测录井单位应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测录井单位应对现行的HS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识别,列出所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目录,并定期更新与公布。
5.3.3 目标和指标
测录井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建立HSE目标和年度指标,并进行分解。目标和指标应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身伤亡、放射性物品丢失和泄漏、民用爆炸物品地面丢失和爆炸、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监测和体检等。
5.3.4 计划与方案
5.3.4.1 测录井单位应制定年度HSE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将年度目标和指标分解;
——风险辨识、隐患治理、教育培训、放射源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交通管理、自然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
——针对重点工作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制定措施。
5.3.4.2 测录井单位应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并纳入隐患治理计划,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等,隐患没有得到消除前应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4 组织机构、资源和文件
5.4.1 组织机构和职责
5.4.1.1 测录井单位应成立HSE委员会,基层单位成立HSE领导小组。
5.4.1.2 测录井单位应设置HSE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应设置专(兼)职HSE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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