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13 17:59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的程序、内容、方法等基本要求,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工作。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AQ 8001 安全评价通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轨道交通urban rail 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 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3.2
试运行 trial running
城市轨道交通在工程初验合格并完成系统联调后,按照运营模式进行系统试运转、安全测试等的非 载客运行。
3.3
试运营 trial operation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完成竣工初验及试运行合格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所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
3.4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 safety evaluation before the trial operation
在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行后至试运营前的阶段,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健全情况,按运行图试运行情况,防灾系统安全性能热烟测试情况,事故应急体系建立情况,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情况,从整体上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条件,作出是否满足试运营安全条件评价结论的活动,只有通过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审查的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营。
3.5
大客流疏运 transportation of large passenger flow
针对超过额定运能的客流情况下的运营组织,包括行车组织、客运组织与票务组织。
3.6
客流矩阵 origin-destination matrix of passenger flow
车站内所有起点和终点之间的客流量的总称。
3.7
防灾系统安全性能热烟测试 hot smoke test of performanc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safety
通过现场热烟测试的方法,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防灾安全性进行检测和检验。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程序包括:前期准备,编制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计划,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等,现场检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 措施建议,作出评价结论,编制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评审。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程序应按附录A进行。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所需资料应按附录B收集。
5.1 对车站的现场检查应涵盖车站控制室、信号机房、通信机房、灭火剂钢瓶室、高低压开关柜室、高压 控制室、照明配电室内、强电电缆井、弱电电缆井、消防泵房、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室、紧急电力供给 (EPS)电源室、环控电控室、主废水泵房、站台层、站厅层、风亭、出入口、疏散通道等处的安全设备设施 情况及车站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与台账等内容。
5.2 对车辆段/停车场的现场检查应涵盖停车库、维修库、易燃品库、备品备件库、空压机房、变电室、出 入洞口、平交道路、蓄电池间、洗车间、试车线、车辆段消防通道、蓄电池间、防排洪设施、车场高压送停电 设施及防护设施等处的安全设备设施情况。
5.3 对主变电站的现场检查应涵盖控制室、变压器、集油池、电缆井、高压室、蓄电池间等处的安全设备 设施情况。
5.4 对控制中心的现场检查应涵盖人员资质、演练记录及现场的防火设施等情况。
5.5 对区间的现场检查应涵盖高架桥墩防撞、高架区间防雷、护轮轨、照明设施、疏散通道、联络通道、排水泵、接触网(接触轨)、杂散电流监控系统设施等情况。
5.6 现场检查要点应按附录C进行。
6.1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依据,评价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安全预评价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价,各系统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评价,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防火防爆措施安全评价,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评价,冷热滑及空载试运 行安全评价,防灾系统安全性能热烟测试评价,车站大客流疏运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及运营组织评价,试 运营基本条件评价,现场隐患分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评价结论。
6.2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6.3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应符合AQ 8001的相关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试 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包括主报告和附件,附件为主报告的技术支撑性文件,附件中须包括工程批复文 件、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中使用的软件及测试工具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相关内容。
7.1 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各系统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
7.2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应对以下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供电系统、车辆系统、线路及轨道、通风/排烟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车辆段/停车场、防灾报警系 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行车组织、自然灾害、社会环境及作业环境。
7.3 由于不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都有各自的特点,安全评价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7.4 供电系统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主变电所、牵引变电所、接触网(接触轨)、动力照明、电力监控系统、接地防护系统及杂散电流防护系统。
7.5 车辆系统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车体、车辆走行部、牵引装置、车辆制动单元、车钩缓冲装置及其他辅助设备。
7.6 线路及轨道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线路结构、轨道设施、侵限、第三方新建扩建工程等。
7.7 通风/排烟系统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排烟模式、设备设施等。
7.8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设备设施、防腐、绝缘、漏水渗水、消防介质(水、气源)保障等。
7.9 通信/信号系统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通信电源、电线电缆、信号机、道岔转辙机。
7.10 防灾报警系统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设备设施、设备联调联动等。
7.11 车辆段/停车场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停车库、检修库、易燃品库、试车线、空压机房、特种设备。
7.12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站台/站厅设施、屏蔽门/安全门、电扶梯/电梯、自动售 检票系统。
7.13 行车组织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客运系统、调度系统、列车冲突、脱轨、分离、追尾、列车冒进信号、挤岔等。
7.14 自然灾害危险因素辨识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辨识,一般包括特殊 地质条件、台风、暴雨、雷电、大雾、冰雪、地震。
7.15 社会环境危险因素辨识应涵盖跳轨、毒气袭击、人为爆炸、人为纵火、劫持人质、聚众闹事等。
7.16 作业环境有害因素辨识应涵盖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粉尘、高温高湿等。
8.1 各系统安全设备设施评价应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设计资料,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符合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进而评价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性。
8.2 系统安全设备设施评价应包括:车辆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线路及轨道系统、机电设备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土建工程等。
8.3 车辆系统安全设备设施评价应涵盖安全性能与安全防护设施、车辆防火性能等,应按表D.1的内 容进行评价。
8.4 供电系统安全设备设施评价应涵盖主变电站、牵引变电站、降压变电站、电力电缆等,应按表D.2的内容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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