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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T 3018-2022 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发布日期:2022-08-22 14:35 浏览次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和运行维护工作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部、省级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市级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27.3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3部分:应急响应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运行维护服务对象

4.1 硬件

      硬件包括构成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相关设备,如服务器、存储设备、通信及网络设备、安全设备、音视频设备、桌面终端及外围设备等。

4.2 网络

      网络包括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及卫星网络等。

4.3 软件

      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业务软件、安全软件、工具软件、办公软件等。

4.4 数据

      数据包括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支持业务所需要的或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4.5 运行环境设施

      运行环境设施包括电力系统、空调系统、安防系统及综合布线系统等。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组织

5.1.1 组织架构和场所

      承担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机构,分为部级运行维护中心和省级运行维护中心。应明确运行维护组织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

      a)部级运行维护中心应有固定办公场所,运行维护席位数量不少于4个;

      b)省级运行维护中心应有固定办公场所,运行维护席位数量不少于2个。

5.1.2 职责

5.1.2.1 部级运行维护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

      a)负责全国统建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b)负责本单位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c)指导省级运行维护中心的运行维护工作。

5.1.2.2 省级运行维护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

      a)配合部级运行维护中心开展本单位运行的全国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b)负责本单位建设和运行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c)指导所属单位建设和运行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5.2 岗位职责及人员配置

5.2.1 运行维护中心应设置管理、技术及操作等主要岗位,各岗位具体职责要求如下。

      a)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运行维护服务;

      2) 准确地将运行维护需求传递到运行维护服务团队;

      3) 规划、检查运行维护服务的各个过程,对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范围、过程、信息安全和成果负责。

      b) 技术岗位职责:

      1)负责技术和业务支持,包括运行维护服务对象、应用开发、系统集成及信息安全等;

      2)对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的请求、事件和问题作出响应,协助操作岗位人员分析、定位和解决问题,保障信息安全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c) 操作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操作的实施,如值班、巡检、事件受理和跟踪处理、记录等日常所有操作;

      2)执行运行维护服务各个过程,并对其执行结果负责。

5.2.2 各级运行维护中心对不同岗位人员的数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岗位人员数量配置要求

运行维护组织

管理岗位人数

技术岗位人数

操作岗位人数

合计人数

业务支持

技术支持

部级运行维护中心a

≥1

≥1

≥1

≥6

≥9

表1(续)

运行维护组织

管理岗位人数

技术岗位人数

操作岗位人数

合计人数

业务支持

技术支持

省级运行维护中心b

≥1

≥1

≥1

≥3

≥6

a部级运行维护中心技术岗位至少2人,其中,业务和技术支持岗位各至少1人;操作岗位至少6人,其中,硬件运行维护岗位至少2人,软件运行维护岗位至少4人。

b省级运行维护中心技术岗位至少2人,其中,业务和技术支持岗位各至少1人;操作岗位至少3人,其中,硬件运行维护岗位至少1人,软件运行维护岗位至少2人。

5.3 制度

      运行维护中心应建立附录A列出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制定、发布、维护和更新机制。

6 运行维护工作要求

6.1 工具

6.1.1 运行维护工作管理平台

      运行维护中心应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平台应满足以下主要功能要求:

      a) 基础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人员、角色和权限及资产的管理,并能实现图形化展现,如网络拓扑、机架拓扑、业务拓扑等;

      b) 配置信息管理;

      c) 监控功能,应能监控硬件及网络、软件、数据、基础环境设施等的运行状态;

      d) 运行维护过程管理,基于运行维护席位实现运行维护过程全流程管理;

      e) 自动巡检功能;

      f) 主动报警功能;

      g) 补丁升级管理功能,具有针对操作系统、中间件、应用软件、安全软件等的补丁升级功能;

      h) 查询统计功能;

      i) 电话录音功能;

      j) 日志记录功能。

6.1.2 软硬件工具

      应配置满足运行维护工作所需的检测、维修、配置、清洁等各类软硬件工具。

6.2 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满足以下要求:

      a)应按事件级别响应要求,确定备品备件方式、类型和数量;

      b)应能够定期监测备品备件状态,确保其功能满足运行维护要求。

6.3 运行维护值班

      运行维护值班满足以下要求:

      a)运行维护中心除在工作日安排值班外,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应安排运行维护人员值班,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b) 运行维护人员工作日值班时间应不少于本单位日常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时间应参照工作日值班时间,重大活动时应根据活动时间安排动态调整;

      c)运行维护中心值班人数应满足表2的要求;

      d) 事件受理响应时间应满足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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