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2 15:02 浏览次数:
GB/T 38943的本部分规定了自行式(使用车载电源)电力驱动的土方机械(EMM)电气设备及其部件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载电压在50V~36kV范围内任何频率的交流电和75V~36kV范围内的直流电,包括任何重复率脉动直流电的户外使用的机器。
设备内部的电压不是车载电压,因此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本部分与GB/T 38943.1结合使用,GB/T 38943.1规定了使用电力驱动的土方机械通用要求,不论其供电方式。GB/T 38943.2规定了使用外部动力土方机械的特定要求。对于既具有自供电又使用外部动力的土方机械(例如具有供电功能的内置充电器的电池供电机器),也应当符合GB/T 38943.2的要求。
注:对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器,汽车标准ISO 6469和/或UN ECE R100可以提供有用的指导。对比要求见附录B.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943.1-2020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ISO 14990-1:2016,IDT)
ISO 14990-2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2部分:外部动力机器的特定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s utilizing electric drives or related components and system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xternally-powered machines)
GB/T 38943.1-20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一般要求
除本章修改的部分之外,GB/T 38943.1-2020第4章适用于本章。
4.2 特殊条件
附件A提供的查询表A.1可作为用户与供应商就特殊条件或在本部分的某些条款可能不适用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的依据。对任何要求的豁免仅限于本部分未包含的情况。
4.3 电源
电源系统(例如车载发动机)应被设计成在其所提供电源电压下能正常运行,不适宜对供电电压进行限制。
除本章修改的部分之外,GB/T 38943.1-2020第5章适用于本章。
5.1 自行式土方机械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联结示例,见图2。
5.2 在机器上,每一个保护导线(体)连接点都应采用IEC 60417中5019符号或字母“PE”进行标记或标签,或使用绿色和黄色的双色组合进行标记或标签,或使用上述方式的任意组合进行标记/标签。宜用图形符号标记。或者,自行式机器上的每个保护导线(体)连接点可采用IEC 60417 中5020符号标记。
5.3 自行式机器上的电气设备的保护导线(体)、导电结构件,以及构成机器结构的外部导电部件,应全部连接到保护接线端子,以防止电击。当自行式机器也能连接到外部输入电源时,该保护接线端应为外部保护导线(体)的连接点。当供电电源在可移动机械内部且没有接到外部电源时(例如车载电池充电器没有连接时),该设备不必连接到外部保护导线(体)。
图2 自行式土方机械等电位联结示例
6 电气火灾防护
GB/T 38943.1-2020第6章的要求适用于本章。
7 热危险防护
GB/T 38943.1-2020第7章的要求适用于本章。
8 机械危险防护
GB/T 38943.1-2020第8章的要求适用于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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