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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43.2-2020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2部分:外部动力机器的特定要求

发布日期:2023-03-12 14:54 浏览次数:

1 范围

      GB/T 38943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外部动力的电力驱动土方机械(EMM)电气系统及其部件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车载电压在50V~36kV范围内任何频率的交流电和75V~36kV范围内的直流电,包括任何重复率脉动直流电的户外使用的机器。

      设备内部的电压不是车载电压,因此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本部分与GB/T 38943.1结合使用,GB/T 38943.1规定了电力驱动土方机械的通用要求,GB/T 38943.3规定了自行式土方机械的特定要求。对于既具有自供电又使用外部动力的土方机械(例如具有内置充电器并具有供电功能的电池供电的机器),也应当符合GB/T 38943.3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943.1-2020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ISO 14990-1:2016,IDT)

      ISO 14990-3 土方机械 使用电力驱动的机械及其相关零件和系统的电安全 第3部分:自行式机器的特定要求(Earth-moving machinery-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s utilizing electric drives or re-lated components and systems-Part 3: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elf-powered machines)

      IEC 60071-1:2006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Insulation Coordination-Part 1:Definitions,principles and rules)

      IEC 60071-1 Amd.1:2010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Insulation Coordination-Part 1: Definitions,principles and rules)

      IEC 60364-5-52 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布线系统(Low-voltage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5-52: 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Wiring systems)

      IEC 60445 人机界面、标志和标识的基本原则和安全原则 设备端子、导线线端和导线的标识(Basic and safety principles for man-machine interface, marking and identification-Identification of equipment terminals.conductor terminations and conductors)

      IEC 60664-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则、要求和试验(Insulation coordinationfor equipment within low-voltage systems-Part 1: Principles,requirements and tests)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943.1-20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概述

      除本章修改的部分,GB/T 38943.1-2020第4章适用于本章。

4.2 特殊条件

      附件A提供的查询表格可作为用户与供应商就特殊条件,或在本部分的某些条款可能不适用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的依据。对任何要求的豁免仅限于本部分未包含的情况。

4.3 电源

4.3.1 交流电源

      电压:稳态电压值为0.9~1.1倍标称电压。

      频率:0.99~1.01倍标称频率(连续工作);0.98~1.02倍标称频率(短时工作)。

      谐波:受到2次~5次谐波影响时,交流输出的有效电压失真不应超过10%。受到6次~30次谐波影响时,其有效电压失真允许额外附加2%。

      电压不平衡:三相电源的负序分量电压和零序分量电压均不超过正序分量的2%。

      电压中断:在供电周期中的任意时间,电源供电中断或零电压持续时间不应大于3ms,连续中断间隔时间应大于1s。

      电压下降:一个周期以上电压下降不超过电源峰值电压的20%,且连续下降间隔时间超过1s。

4.3.2 直流电源

4.3.2.1 电池供电

      电压:0.85~1.15倍标称电压,电池供电运输工具的情况下,0.7~1.2倍标称电压;电压中断:时间不超过5ms。

4.3.2.2 换能装置供电

      电压:0.9~1.1倍标称电压。

      电压中断:时间不超过20ms,且连续中断间隔时间应大于1s。

      注: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电源条件应满足IEC导则106变化。

      纹波电压(峰-峰值):不超过标称电压0.15倍。

5 电击危险防护

5.1 概述

      除本章修改的部分,GB/T 38943.1-2020第5章适用于本章。

5.1.1 外部动力土方机械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联结示例见图2。

5.1.2 对于土方机械接地系统(机器联结导线)的柔性电缆,应采用适当的措施保证保护导线(体)的连续性。对于易受损的电缆和联结导线(如拖曳软电缆),应监测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机器电气设备或相关部分的电源应当关闭:

      ——检测到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中断,或;

      ——监测方式发生故障。

      电池充电器、加热块等类似装置以及接地故障电流漏电保护器(GFCI)、剩余电流装置(RCD)等相关设备的维护操作除外。

5.1.3 每一个保护导线(体)连接点都应采用IEC 60417中5019符号或字母“PE”进行标记或标签,或使用绿色和黄色的双色组合进行标记或标签,或使用上述方式的任意组合进行标记/标签。宜用图形符号标记。

5.2 中性点接地系统类型指南

      高压设备应通过考虑受到电压范围和供电电缆长度的限制选择使用接地系统:

      a)中性点直接接地

      仅适用于电压范围小于2kV(要求具备电源自动断开)。

      b)中性点低阻抗接地

      可适用的电压范围不大于36kV和电缆长度不大于4km(通常需要具备电源自动断开)。

      c)中性点隔离或高阻抗接地

      适用的电压范围不大于36kV和电缆长度不大于8km,允许电缆长度取决于连接到电源的所有电缆的电容电抗(通常不需要具备电源自动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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