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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5.18-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 发表时间:2022-11-05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GB/T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管道支吊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消防管道支吊架,用于其他系统的给水管道支吊架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

      GB/T 3098.4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细牙螺纹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管道支吊架 pipe hangers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消防管道安装固定在建筑构件上连接承力部件的组合。

3.2

      支架 bracket

      安装在建筑垂直面上,管道安装固定在其主体承力部件上方,通过支撑作用将管道连接固定的一种消防管道支吊架。

3.3

      吊架 hanger

      安装在建筑物顶面结构上,管道安装固定在其主体承力部件的下方,通过牵拉作用将管道连接固定的一种消防管道支吊架。

3.4

      建筑连接部件 building attachment component

      消防管道支吊架中将支吊架主体承力部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将支吊架的受力传递到建筑部件的单个或组合部件。

3.5

      主体承力部件 main supporting component

      消防管道支吊架中一端通过建筑连接部件与建筑物连接,一端与管道连接,承受全部管道重力的单独或组合的主体部件。

3.6

      辅助固定部件 accessorial retaining component

      消防管道支吊架中通过自身锁紧防止管道或其他部件发生滑脱移动的组件。

3.7

      non-heat sensitive material

      在(+540±10)℃的温度下拉伸强度不低于(+20±5)℃时拉伸强度的材料。

4 分类

      按消防管道支吊架对消防管道的承力方式可分为:

      a)支撑式消防管道支吊架(简称支架),用符号Z表示;

      b)悬吊式消防管道支吊架(简称吊架),用符号D表示。

5 型号编制

      编制方法如下:

型号.jpg

      示例:ZSZDJ 165-Z-A表示最大可承受管道外径为165mm的消防管道,承力方式为支撑式,企业自定义产品特征代号为A的消防管道支吊架。

6 要求

6.1 外观与标志

6.1.1 消防管道支吊架应标志清晰,各部件表面平整光洁,无加工缺陷及碰伤划痕,涂层和镀层应色泽均匀,无剥落、气泡、划伤等缺陷。

6.1.2 消防管道支吊架应设有耐久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9.1规定。

6.2 规格

      消防管道支吊架可以承受的最大消防管道外径对应的管道公称直径为20mm,25mm,32mm,40mm,50mm,65mm,80mm,90 mm,100 mm,125 mm,150 mm,200 mm,250 mm,300mm。

6.3 材料

      消防管道支吊架各部件应采用钢或其他非热敏感材料。

6.4 螺栓螺母

      消防管道支吊架采用的螺栓应符合GB/T 3098.1规定,螺母应符合GB/T 3098.2或GB/T 3098.4规定,螺栓螺母的表面应作镀锌处理或采用强耐腐蚀材料。

6.5 建筑连接部件

6.5.1 建筑连接部件应设置合理,便于安装固定。

6.5.2 建筑连接部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易产生滑动时,应设置辅助固定部件。

6.5.3 建筑连接部件及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有足够的强度,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建筑连接部件应无明显变形、断裂等损坏,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牢靠,无松动、滑脱等现象。

6.6 主体承力部件

6.6.1 螺杆

6.6.1.1 消防管道支吊架采用螺杆作为承力部件时,螺杆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6.6.1.2 螺杆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

表1 螺杆最小尺寸及施加载荷

管道公称直径/mm

螺杆最小尺寸/mm

预加载荷/N

拉伸载荷/N

试验载荷/N

20

10或8

100

1700

3400

25

10或8

150

1700

3400

32

10或8

200

1700

3400

40

10或8

250

1700

3400

50

10或8

350

1700

3400

65

10

539

2084

4 168

80

10

785

2 354

4707

90

10

883

2795

5590

100

10

1128

3334

6669

125

12

1569

4 462

8924

150

12

2109

5884

10 000

200

12

3334

9 022

17 000

250

16

5002

13019

20 000

300

16

6816

17 481

35 158

6.6.2 扁钢部件

6.6.2.1 消防管道支吊架采用扁钢作为承力部件时,扁钢部件外表面应有防腐涂层或镀层。

6.6.2.2 主承力部件采用的扁钢部件的厚度宜不小于3mm,当扁钢部件厚度小于4.8mm时,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的1.5倍下保持1min,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当扁钢部件厚度不小于4.8mm时,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

6.6.3 连接头

6.6.3.1 消防管道支吊架与建筑连接部件及管道的连接头应设置合理,便于安装固定。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标准原文:

下载地址:《GB/T 5135.18-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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