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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80.4-1999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

  • 发表时间:2023-01-08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及相应的执行程序应遵循的准则。对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的格式与内容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陆地固定式核电厂,其他核设施可参照执行。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应急计划 emergency plan

      一份经过审批的文件,它描述了该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必须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

2.2 应急指挥中心 emergency control center

      各应急组织的主要应急响应设施之一,也称为应急管理中心或应急控制中心。该设施供应急组织在应急期间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包括对事故实施全面管理)及进行与其他应急组织间的协调。

2.3 应急状态分级 emergency classification

      应急状态级别的划分。我国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状态分为下列四级: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

2.4 应急防护措施 emergency protection measure

      应急状态下为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可能接受的剂量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2.5 稳定性碘 stable iodine

      含有非放射性碘的化合物,当事故已经导致或可能导致释放碘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情况下,将其作为一种防护药物分发给居民服用,以降低甲状腺的受照剂量。

2.6 隐蔽 sheltering

      应急防护措施之一,指人员停留于(或进入)室内,关闭门窗及通风系统,其目的是减少飘过的烟羽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吸入和外照射剂量,也为了减少来自放射性沉积物的外照射剂量。

2.7 撤离 evacuation

      应急防护措施之一,指将人们从受影响区域紧急转移,以避免或减少来自烟羽或高水平放射性沉积物质产生的是高照射剂量,该措施为短期措施,预期人们在预计的某一有限时间内可返回原地区。

2.8 避迁 relocation

      应急防护措施之一,指人们从污染地区迁出,以避免或减少地面沉积外照射的长期累积剂量,其返回原地区的时间或为几个月到1~2年,或难以预计而不予考虑。

3 应急计划

3.1 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的编制

      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方应急组织应根据本准则3.5规定的格式与3.6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制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

3.2 格式和内容的变动

      考虑到各核电厂及其周围环境的特点不同,在编制核电厂具体的场外应急计划时,其格式和内容也可有变动。但对变动部分应给出必要的说明。

3.3 应急计划的表述

      应急计划的编写者应尽可能简单明了地表述其应急计划的内容,尽可能使用诸如地图、曲线图、表格等形式来表述其应急计划的内容,对于那些对编制应急计划有重要作用的依据应列入应急计划的附录。

3.4 应急计划的修改

      场外应急计划至少每2年请有关单位(包括承担应急任务的单位)及专家评议一次。根据评议结果,以及培训和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此外,在发生重大事故之后,以及国家法规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修改时应说明修改日期和修改内容,并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3.5 应急计划的格式

      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应按下面给出的格式编写。

      1.总则

      2.核电厂及环境概况

      3.应急计划区

      4.应急组织及职责

      5.应急指挥中心及其设备

      6.应急状态分级及响应程序

      7.应急防护措施

      8.应急监测与事故后果预测

      9.应急支援

      10.通知、报警和报告

      11.医疗救护

      12.应急状态终止及恢复措施

      13.培训和演习

      14.公众教育和信息

      15.记录和报告

      16.附件

3.6 应急计划的内容

3.6.1 总则

      给出编制应急计划的目的,列出编制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和文件,并说明应急计划的发放范围。

3.6.2 核电厂及环境概况

      简要描述核电厂的概况(堆型、功率、发展规划和营运单位等)。较为详细地描述核电厂周围的环境概况,包括核电厂所在的位置、厂区边界、非居住区边界、规划限制区边界,以及厂址周围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气象、水文、交通、土地利用、农林牧渔、水资源等。

3.6.3 应急计划区

      应在地图上标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的边界,并说明确定该计划区大小所考虑的因素和依据。详细给出应急计划区内的人口分布,说明所含的行政区和城市,说明一些特殊的人群组(例中小学校、医院、监狱等)的位置和情况。

3.6.4 应急组织及职责

      给出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应急组织的组成和职责,常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各种应急专业小组(主要包括辐射监测、事故评价、通信联络、医学救援、去污洗消、交通运输、后勤保证、公安保卫、撤离人员安置等)的组成和职责。

      说明核电厂营运单位和部队在地方应急组织中的职责。

3.6.5 应急指挥中心及其设备

      给出应急指挥中心的位置、平面布置、管理方式、人力配置,并描述应急指挥中心配置的设备和物资。

3.6.6 应急状态分级和响应程序

      给出与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相一致的应急状态分级条件,以及在不同应急状态下拟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提出会同核电厂营运单位共同制定的场外应急状态的发布条件和程序。

3.6.7 应急防护措施

      给出在应急状态下应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包括:隐蔽、撤离、服用稳定性碘、交通管制、人员和设备去污、食物和饮水控制、辐射照射控制、地面去污、避迁等)的实施原则和干预水平。

3.6.8 应急监测与事故后果预测

      给出应急监测的方案、内容。提出表示污染区不同污染水平图表的办法和统一的标志。

      给出气象观测点的分布及气象数据的收集和传递方法。

      给出预先估计的在不同气象条件和各种事故释放条件下辐射危害的大小和范围,以及事故的早、中、后期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3.6.9 应急支援

      说明核电厂营运单位与地方政府间的相互支援的内容、范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请求国家和部队支援的内容和范围。

3.6.10 通知、报警和报告

      给出事故报告、通知和报警的安排,以及初始报告和后续报告发送的单位、格式和内容。给出向公众发出报警的方法,说明保证每天24小时通信畅通的方法。

3.6.11 医疗救护

      说明应急状态下医疗救护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对受伤、受污染或受超剂量照射人员医疗救护的计划,以及可获得医学应急支援的情况。

3.6.12 应急状态终止及恢复措施

      提出会同核电厂营运单位共同制定的场外应急状态终止的条件和发布程序。给出事故后恢复群众正常生活的条件和要求。

3.6.13 培训和演习

      给出各类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安排(至少包括培训目的、内容、教材、频度和对受培训人员的考核要求和方式等),以及各类演习的安排(至少应包括演习的目的、内容、规模、范围、情景设计、频度和对演习的评议要求)。

3.6.14 公众教育和信息

      给出会同核电厂营运单位组成的公众教育小组的组成,所进行的公众教育的主要内容,以及公众教育的形式和计划。

      给出向公众提供各种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以及谣言的识别和控制的措施。

3.6.15 记录和报告

      给出对记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以及记录文件的保持要求。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应急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使用情况,演习和培训的内容以及评价和鉴定意见,应急期间的采取的应急行动和效果。

3.6.16 附件

      列出有关的各种主要文件、资料的名称和内容,包括与应急支援单位之间签定的合同和协议,应急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以及执行程序清单等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

4 应急计划执行程序

4.1 执行程序的编制

      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方应急组织必须依据应急计划编制相应的应急计划执行程序。

4.2 执行程序的目的

      执行程序是应急计划实施的行动细则,为应急工作人员执行应急计划提供全面、具体的方法和步骤,以保证有协调一致和及时有效的响应行动。

4.3 执行程序的格式

      以下列出的是执行程序的基本格式,根据应急计划需实施的各项内容的不同,格式的项目可增减。目的是要它们能使应急计划中需实施的项目得到迅速、有效地执行。

4.3.1 标题

      应醒目地给出能反映该执行程序主题内容的标题名称。

4.3.2 目的

      简明地给出该执行程序的目的。

4.3.3 适用范围

      简明地给出该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

4.3.4 依据

      说明该执行程序编制的依据。

4.3.5 组织及任务分工

      给出实施该执行程序的责任者,即:承担单位及人员组成(姓名、住址、电话等),以及各责任者所承担的任务的分工和协作情况。

4.3.6 行动细则或步骤

      此节是该执行程序的核心内容。必须详细地给出为达到该执行程序的目的所采取的行动细则或步骤。

4.3.7 参考文件

      列出该执行程序有关的重要参考文件。

4.3.8 附录

      给出各种检查清单、测量表格、通知表格、记录表格、流程图和计算表格等。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也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标准原文:

下载地址:《GB/T 17680.4-1999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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