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1 20:50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直升机乘员的直升机用水下应急呼吸器的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直升机用水下应急呼吸器(以下简称“水下应急呼吸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2 普通螺纹 基本牙型
GB/T 196 普通螺纹 基本尺寸
GB/T 197 普通螺纹 公差
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 18435 潜水呼吸气体及检测方法
GB/T 28053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
GB/T 28285-2012 飞机氧气系统术语
HB 6167.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HB 6167.2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温度和高度试验
HB 6167.3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3部分:温度变化试验
HB 6167.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4部分:湿热试验
HB 6167.1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霉菌试验
HB 6167.12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GB/T 28285-201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8285-20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肺通气量 pulmonary ventilation
人体每分钟吸入或呼出的气体容量,它等于呼吸频率与潮气量的乘积。
[GB/T 28285-2012,定义2.3.42]
水下应急呼吸器一般由咬嘴、肺式活门机构、软管、气瓶和减压器等组成,其结构如图1所示,其中,减压器上一般设置有手动开关、安全阀、充气接嘴和压力表。
水下应急呼吸器用的气瓶应符合GB/T 28053的要求。
说明:
1——咬嘴;
2——肺式活门机构:
3——软管:
4——气瓶;
5——减压器。
图1 水下应急呼吸器结构示意图
5.1 使用性能
5.1.1 使用环境
水下应急呼吸器应能在深度为0m~20m、温度为5℃~35℃的水下环境使用。
5.1.2 呼吸气体
除另有规定外,水下应急呼吸器一般使用空气作为呼吸气体,呼吸用的空气应符合GB18435的要求。
5.1.3 工作压力
水下应急呼吸器的气瓶中的空气压力应为2MPa~21 MPa;减压器的工作压力应为2MPa~21 MPa。
5.1.4 供气时间
当平均肺通气量为25L/min时,水下应急呼吸器的供气时间应不少于1.5min。
5.1.5 减压压力
当工作压力为21MPa时,水下应急呼吸器的减压器的输出压力应不大于0.9 MPa。
5.1.6 气密性
5.1.6.1 在21 MPa压力条件下,水下应急呼吸器的减压器高压腔各连接处不应有气体泄漏。
5.1.6.2 在0.9 MPa压力条件下,水下应急呼吸器的减压器减压腔及软管各连接处不应有气体泄漏。
5.1.6.3 水下应急呼吸器的减压器高压腔压力为21MPa时,未封堵的充气接嘴不应有气体泄漏。
5.1.7 减压器安全阀开启压力
减压器安全阀的开启流量为10L/min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1.15 MPa~1.7 MPa。
5.1.8 减压器供气流量
在地面条件下,当水下应急呼吸器的减压器输入压力为5MPa,输出压力为0.4MPa时,减压器输出的供气流量应不小于90L/min。
5.1.9 肺式活门机构气密性
5.1.9.1 有压力时肺式活门机构气密性
在地面条件下,当肺式活门机构入口压力为0.8 MPa~0.9MPa时,其漏气量应不大于0.5L/min。
5.1.9.2 负压时肺式活门机构气密性
在地面条件下,当肺式活门机构出口压力为-1.4kPa~-1.5kPa时,其渗气量应不大于1L/min。
5.1.10 肺式活门机构的吸气阻力
在地面条件下,当肺式活门机构的入口压力为0.75 MPa~0.85 MPa,出口吸气流量为2.5L/min±0.2 L/min时,其吸气阻力应为0.3kPa~1kPa;当肺式活门机构的入口压力为0.75 MPa~0.85 MPa,出口吸气流量为90L/min±5L/min时,其吸气阻力应不大于1.5 kPa。
5.1.11 肺式活门机构的呼气阻力
在地面条件下,当肺式活门机构的出口呼气流量为5L/min±0.2L/min时,其呼气阻力应不小于20 Pa;当肺式活门机构的出口呼气流量为100L/min±5L/min时,其呼气阻力应不大于400Pa。
5.1.12 尺寸
水下应急呼吸器各部件的外形尺寸应满足配套型号的救生衣的要求。
5.2 环境适应性
5.2.1 低温贮存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55℃环境下贮存3h后,性能应符合5.1.5~5.1.11的要求。
5.2.2 高温贮存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85℃环境下贮存3h后,性能应符合5.1.5~5.1.11的要求。
5.2.3 低气压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气压按高度为10.7km对应的压力(23.7kPa)环境下贮存2h后,性能应符合5.1.5~5.1.11的要求。
5.2.4 温度冲击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进行55℃到-20℃、温度变化速率不小于2℃/min、2次循环的温度冲击试验后,性能应符合5.1.5~5.1.11的要求。
5.2.5 湿热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进行10d的湿热试验后,金属零件的防护层(除边缘和棱角外)腐蚀面积应在防护层总面积的20%以下,性能应符合5.1.5~5.1.11的要求。
5.2.6 盐雾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进行为时144h、48h喷雾和24h干燥交替进行的盐雾试验后,金属零件的防护层(边缘和棱角除外)腐蚀面积应小于防护层总面积的30%,性能应符合5.1.5~5.1.11的要求。
5.2.7 霉菌
水下应急呼吸器在进行28d的霉菌试验后,金属零件内外表面不应长霉,橡胶软管内表面不应长霉,外表面长霉等级应不超过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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