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31 11:21 浏览次数:
本标准界定了应急导向系统中疏散掩蔽方面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下简称图形符号),给出了图形符号的含义及说明,并规定了图形符号的应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区域、人员掩蔽工程等应急场所,具体用于应急导向系统中位置标志、导向标志、信息索引标志、平面示意图、街区导向图、便携印刷品及其他信息载体中的导向要素的设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93.1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 100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6900.2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2部分:理解度测试方法
GB/T 16900.3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3部分:感知性测试方法
GB/T 1690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GB/T 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155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图形符号及其含义和说明见表1。
5.1 本标准应与GB/T 10001.1和GB/T 10001.9配合使用。应用时,如还需使用其他图形符号,应从GB/T 10001的其余部分中选取。
5.2 如需设计新的图形符号,应按照GB/T 16903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宜按照GB/T 16900.2和GB/T 16900.3的规定进行测试。
5.3 表1图形符号栏中的角标不构成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仅为界定符号区域的依据。在设计导向要素时,应对表1中的图形符号(包括角标)进行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并以角标为依据确定图形符号的位置,角标最终不应出现在各类导向要素中。
5.4 在使用本标准界定的图形符号形成标志或导向要素时,应遵守GB/T 2893.1和GB/T 20501(所有部分)的规定。
5.5 应根据实际场景的方位情况或与之组合使用的方向符号所指的方向,使用表1中的图形符号或其镜像图形符号。
5.6 表1中给出的含义仅为图形符号的广义概念。应用时可根据所要表达的具体对象给出相应的名称,如含义为“集结”的图形符号可给出“集结点”“集结区”等具体名称,同时英文亦应根据具体的中文名称作相应的调整。
表1 图形符号
表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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