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3 10:24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耐火原料抽样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散装耐火原料的抽样检验、包装粒度分级料的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耐火原料的抽样检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05 试验筛金属丝编织网、穿孔板和电成型薄板 筛孔的基本尺寸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8930 耐火材料术语
GB/T 22555 散料验收抽样检验程序和抽样方案
GB/T 189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耐火原料 refractory raw materials
外观为块状、颗粒状、粉状或其混合物,用于配制定形或不定形耐火产品的散状耐火物料。
3.2
单元包装 unit package
将包装的耐火原料按最小包装体进行划分后的每一个部分。它可以是一个袋、一个箱、一个桶、或一个罐等。但包含若干小包装的一个托盘,不是一个单元包装。
3.3
份样 increment
散状耐火原料抽样检验时,一次性从检验对象的某一选定区域取出的一定量的物料。
3.4
集样 composite sample
散状耐火原料抽样检验时,将取自检验批产品的某一部分中的所有份样混合在一起所得到的样品,用于代表该部分产品。
3.5
大样 gross sample
散状耐火原料抽样检验时,将取自一个检验批产品中的所有份样混合在一起所得到的样品,用于代表该检验批产品。
3.6
实验室样品 laboratory sample
从检验批产品中抽取的供实验室进行质量特性检测的一部分产品。
3.7
试样 test sample
将实验室样品按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加工制成的能直接用于其质量特性值测试的物样。
3.8
抽样检验总标准差 the overall standard deviation of sampling inspection
σ0
对一批产品实施抽样检验时,最终得到的某一质量特性样本检验结果(x)的标准差。
3.9
份样标准差 standard deviation of increment
σ1
散装耐火原料抽样检验时,纯粹因份样间的品质差异引起的检测结果不一致而得到的标准差。σ1是抽样检验总标准差σ0的一个分量。
3.10
最大粒度 critical cake
用符合GB/T 6005要求的系列试验筛对散状耐火原料进行筛分时,通过率大于或等于95%的最小筛网尺寸。
3.11
变异系数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CV
份样标准差σ除以份样所对应的产品的质量特性均值μ所得结果的百分数,是份样所对应产品品质不均匀的一个量度。
3.12
精密度 precision
β
在规定条件下,所获得的独立检测结果间的一致程度。在本文件中,用置信水平为0.95时,检测对象某质量特性检测结果与其实际均值之间偏差的置信区间来表示检测结果的精密度。在正态分布情况下,β的值等于检测结果标准差的2倍,即β=±20。
3.13
取样精度 precision of sampling
β1
在置信水平为0.95时,因份样间的品质不一致引起的检测对象质量特性检测结果与其实际均值之间偏差的置信区间。β1的值为份样品质不一致引起的检验结果标准差σ1/n1的2倍,式中n1为一批产品抽取的份样数。
3.14
批平均要求值下限 lower specification limit of batch mean
μoL
对一批产品质量特性平均值的下限要求。
3.15
批平均要求值上限 upper specification limit of batch mean
μoU
对一批产品质量特性平均值的上限要求。
4.1 在实施抽样检验前,相关方应视材料的种类、合同数量、交货方式、包装储运方式、取样、制样条件等的不同,就采取的抽样检验方案达成一致。抽样检验方案应包括:
a)要检验的材料数量;
b)要检验的材料质量特性;
c)分批或组批方法;
d)取样的方法和程序;
e) 实验室样品的合成和缩分方法;
f) 样品封装及向检验实验室运输传递方式;
g)实验室取样要求、质量特性项试验方法及测试试样的数量;
h)依据样品检测结果对检验批产品质量进行评定的规则。
4.2 如果抽样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抽样检验方案还应明确验收应检验的质量特性项。应注意:不是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所有质量特性项都要作为验收检验项目,通常情况下,应选择化学成分和不超过三项相对独立的主要物理特性作为验收检验项目。
4.3 在取样、制样、样品传递、储存过程中,要注意不改变材料原始状态的试验性能,要防止待测性质发生任何改变。如,采集水分检测样品时,取样器应由非吸潮的材料制成,取好的样品应马上密封。
5.1 抽样检验程序
未经粒度分级的散装耐火原料,抽样检验应按图1所示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a)分批;
b)确定每个份样的量;
c)确定检验批抽取份样的个数;
d)抽取份样;
e) 合成大样;
f) 将大样缩分成两个实验室用样品;
g)用其中一个实验室样品进行检测;
h)根据第1个实验室样品的检测结果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评定;
i) 如果对抽样检测结果有争议,必要时再对另一个实验室样品进行检测。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