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7 14:38 浏览次数:
本文件规定了预搅拌耐火泥浆含水量试验方法的原理、仪器设备、取样、试验程序、结果计算和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测定预搅拌耐火泥浆含水量的测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513.2 不定形耐火材料 第2部分:取样(GB/T 4513.2-2017,ISO 1927-2:2012,IDT)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8930 耐火材料术语(GB/T 18930-2020,ISO 836:2001,MOD)
GB/T 1893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搅拌泥浆 ready-mixed refractory mortar
供货时已预先加水或液体结合剂搅拌、可直接使用的耐火泥浆。
在110℃±5℃的干燥箱内,将已知质量的样品干燥至恒重。
5.1 天平: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
5.2 电热干燥箱:能满足110℃±5℃温度控制要求。
5.3 干燥器。
5.4 表面皿:陶瓷或玻璃质,直径70mm~100mm。
注:表面皿可用不与耐火泥浆反应的培养皿、蒸发皿等合适的容器代替。
按GB/T 4513.2的规定取样或由相关方协商。
7.1 将2个表面皿在110℃±5℃的干燥箱中烘至恒重。恒重为干燥12h后,反复干燥每次30min,前后两次连续称量质量变化不大于前一次质量的0.1%。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并记录质量m0,精确至0.01g。
7.2 将泥浆混合均匀后,取50g~100g泥浆试料2份,分别均匀铺展在表面皿上,称量并记录质量m1,精确至0.01g。
7.3 将盛有试样的表面皿在110℃±5℃的干燥箱中烘干24h或至恒重。
7.4 从干燥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表面皿,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并记录质量m2,精确至0.01g。
按式(1)计算含水量ωw(质量分数),数值用%表示:
式中:
ωw——泥浆含水量,%;
m0——干燥的表面皿质量,单位为克(g);
m1——烘干前试样和表面皿质量之和,单位为克(g);
m2——烘干后试样和表面皿质量之和,单位为克(g)。
取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作为含水量的结果,精确至0.1%,数值修约按GB/T 8170进行。
如果两次试验之间的误差超过1%,应重新试验。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材料名称、种类、牌号、批号及委托方等;
b)执行的标准;
c)检测机构的名称;
d)试验结果,包括试验的单值及平均值;
e)与规定操作过程的任何差异;
f) 试验过程中观察到的任何异常现象;
g) 试验日期:
h) 试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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