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0 14:38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实施日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M2、M3类客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评定。
本标准不包含电器件(如空调总成控制开关、线束、电器控制面板、导航仪、收音机、DVD模块、行车组合仪表等各种电器模块)、灯具、安全气囊(帘)、卫生间附件(如坐便器、洗手池、水箱)及外层为金属材料内层为非金属材料的夹芯板。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6.2-2009 塑料 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 第2部分:室温试验(ISO 4589-2:1996,IDT)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5454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氧指数法(GB/T 5454-1997,neq ISO 4589:1984)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862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 10707 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
GB/T 11785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 20285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GB/T 32086 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车 bus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的载客车辆。
3.2
水平燃烧 horizontal burning
将试样固定在水平夹具上,其一端暴露于规定的试验火焰中,通过测定燃烧速度,评价试样的水平燃烧行为。
3.3
垂直燃烧 vertical burning
将试样固定在垂直夹具上,其下端暴露于规定的试验火焰中,通过测定燃烧速度,评价试样的垂直燃烧行为。
3.4
氧指数 oxygen index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入23℃±2℃温度下的氧、氮混合气体,恰好维持材料燃烧的最低氧浓度,用体积分数表示。
3.5
烟密度 density of smoke
材料在规定试验条件下发烟量的量度,用透过烟的光强度衰减量来表示。
3.6
烟气毒性 smoke toxicity
烟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引起损伤/伤害的程度。
[GB 8624-2012,定义3.19]
3.7
客车内饰材料 interior materials for buses
客车内饰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包括内饰板材、铺地材料、弹性软垫材料、纺织材料、皮革材料、座椅用塑料材料、保温、隔热、降噪、减振材料、连接材料及其他内饰非金属材料。
4.1 材料分类
客车内饰材料按照应用材料、包含零件及使用部位进行分类,见表1。
表1 内饰材料分类
类别号 | 应用材料 | 包含零件及使用部位 |
1 | 内饰板材 | 风道、顶盖内饰板、行李架、侧围板、后围板、仪表台及其组件、卫生间壳体、门护板 |
2 | 铺地材料 | 地板基材、地板覆盖物、行李舱覆盖物 |
3 | 弹性软垫材料 | 坐垫、座椅靠背、头枕用弹性软垫 |
4 | 纺织材料 | 座椅面料、窗帘、遮阳帘及其他装饰性织物 |
5 | 皮革材料 | 装饰或包覆用皮革(不含真皮) |
6 | 座椅用塑料材料 | 硬质塑料座椅 |
7 | 保温、隔热、降噪、减振材料 | 发动机舱和车体用保温、隔热、降噪、减振等零件 |
8 | 连接材料 | 铰接车的伸缩篷 |
9 | 其他内饰材料 | 护栏、扶手、座椅附件(坐盆、支撑板等)、窗立柱、上下窗框、装饰用灯罩、安全带、密封条和车内其他零件 |
4.2 技术要求
4.2.1 一般要求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内饰材料视为满足GB8410要求。
4.2.2 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应满足表2规定。
表2 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类别号 | 应用材料 | 技术要求 | |||||
水平燃烧/ (mm/min) | 垂直燃烧/ (mm/min) | 氧指数/% | 烟密度等级 | 燃烧性能等级 | |||
1 | 内饰板材 | 不低于B | ≤100 | - | ≤75 | - | |
2 | 铺地材料 | 地板覆盖物 | A-0 | - | ≥30 | - | B1(B-s1,t0) |
地板基材、行 李舱覆盖物 | 不低于B | ≤100 | ≥26 | ≤75 | - | ||
3 | 弹性软垫材料 | A-0 | ≤100 | - | - | - | |
4 | 纺织材料 | 窗帘、遮阳帘等悬挂材料 | 不低于B | ≤100 | V30 | ≤75 | - |
其他 | ≥27 | ≤75 | - | ||||
5 | 皮革材料 | 座椅用 | 不低于B | ≤100 | ≥27 | ≤75 | - |
其他 | 不低于B | ≥25 | ≤75 | - | |||
6 | 座椅用塑料材料 | 不低于B | ≤100 | ≥26 | - | - | |
7 | 保温、隔热、降 噪、减振材料 | 发动机舱用 | A-0 | ≤100 | ≥28 | ≤75 | - |
车体用 | 不低于B | ≥25 | ≤75 | - | |||
8 | 连接材料 | 不低于B | ≤100 | ≥26 | ≤75 | - | |
9 | 其他内饰材料 | ≤D-50 | - | ≥24 | - | - | |
注:“一”该零件不进行此项试验。 |
4.2.3 零件最小尺寸要求
进行试验的零件最小尺寸要求如下:
a)宽度≥100mm、长度≥356mm的零件;
b)宽度≥100mm、138mm≤长度<356mm,且车内同部位累计使用长度≥1m的同种材料零件;
c) 20mm≤宽度<100mm、长度≥356mm,且车内同部位累计使用长度≥2m的同种材料零件。
4.2.4 其他说明
4.2.4.1 零件尺寸按零件任意方向的最大投影面所覆盖的最大矩形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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