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3 17:10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煤流机械化采样装置(以下简称采样机)的结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煤流采样机。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
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464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1部分:采样方法
GB/T 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 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3.1 采样机基本结构
采样机主要包括采样器、给料机、破碎机、缩分器、试样接收器和弃样返排装置。
3.2 结构示意图
图1为一阶段制样的采样系统结构示意图,图2为二阶段制样的采样系统结构示意图,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其它结构的采样机也可使用。
4.1 工作条件
4.1.1 电源
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电压为(380±38)V,频率为(50±1)Hz,供电线路的零线应与设备的接地线严格分开。
4.1.2 温度
应能适应用户当地气温环境的要求。
4.1.3 风压
4.1.3.1 室外用采样机非工作状态的最大风压为800 Pa(相当于11级风)。
4.1.3.2 室外用采样机工作风压:内陆不小于150 Pa(相当于6级风);沿海不小于250 Pa(相当于7级风)。
4.1.4 环境
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和强电磁场存在。
4.2 采样偏倚
采样系统应无灰分和全水分偏倚或无实质性偏倚,即采样系统的偏倚应小于使用者所能接受的最大允许偏倚。
4.3 适应性
4.3.1 煤的适应性
采样系统应与煤的种类、级别、基本特性和品质变异性相适应。采样器的开口尺寸应与被采样煤的标称最大粒度相匹配。
4.3.2 水分适应性
采样和制样联合系统,对外在水分小于和等于8%的煤能顺利采样和制样;对外在水分大于8%的煤,应有初级子样转移旁路,以便进行离线制样。
4.4 采样器
4.4.1 基本条件
a) 采样器应能无实质性偏倚地收集子样并被权威性的试验所证明;能在规定条件下保持工作能力。
b) 采样器应有足够的容量以容纳整个子样或让其全部通过,子样不损失、不溢出、不堵塞。
c) 采样器的开口最窄处尺寸至少应为被采样煤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且不得小于30 mm。
d) 采样器应能按GB/T 19494.1的规定在被采样煤的不同部位采取子样。
e) 采样周期可调。
4.4.2 落流采样器
a) 采样器应能采取一完整的煤流横截段,采样器开口长度应大于煤流厚度(左右移动采样器)或宽度(前后移动采样器)。
b) 采样器应有足够的容量,足以容纳最大流量下切取的整个子样。
c) 采样器应以均匀的速度(各点速度差不大于5%)通过煤流,最大运行速度应不大于1.5 m/s。
d) 采样器的前缘和后缘应在同一平面或同一圆柱面上,该平面或圆柱面最好能垂直煤流下落轨迹,且其开口应设计成使煤流的各部分通过开口的时间相等。
e)对质量基采样,采样器切割速度或切割间隔应可调,与煤流流量成比例;或配有定质量缩分系统。
4.4.3 固定式横过皮带采样器
a) 采样器应能采取一完整的煤流横截段。
b) 采样器应沿与皮带中心线相垂直的方向切取煤流。
c) 采样器应以其有效开口尺寸无显著减小、煤流无显著堆堵的均匀速度(各点速度差不大于10%)通过煤流。
注:有效开口尺寸按公式(1)计算:
wE = w·sin tg-1Vc/Vb…………………………………………………(1)
式中:
wE—— 采样器有效开口尺寸,单位为毫米(mm);
w—— 采样器实际开口尺寸,单位为毫米(mm);
Vc—— 采样器切割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Vb—— 皮带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d) 采样器应有足够的容量,足以容纳最大流量下切取的整个子样。
e) 采样器边板的弧度应与皮带的曲率相匹配,边板和后板与皮带表面应保持一最小距离,不直接与皮带接触,后板上配有扫煤刷子或弹性刮板。
f)对质量基采样,采样器切割间隔应可调,并与煤流流量成比例;或配有定质量缩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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