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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649-2011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

发布日期:2022-10-10 17:19 浏览次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用喷射式浮选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5000.3-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MT/T 154.7-1992 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MT/T 652-1997 煤用浮选机清水性能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3.1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MT/T 154.7-1997的规定。

 型号.jpg                     

      示例:

      FPM20-4,表示槽箱容积为20 m3由四个槽箱组成的煤用喷射式浮选机。

3.2  结构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由充气搅拌装置、槽箱、刮泡机构、放矿装置、渣浆泵和液面调整机构组成,如图1所示。

 图片1.jpg

图1    FPM□-4型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结构图

3.3 基本参数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基本参数

型号

槽箱容积

m3

工作压力MPa

处理能力a

m3/h 

刮泡机构转速 r/min

液面调整机构行程

mm

渣浆泵

流量

m3/h

扬程

m

FPM4

4

0.15~0.20

≤140

25~30

200

150/二槽箱

20.0~22.0

FPM6

6

140~190

220/二槽箱

FPM8

8

180~280

300/二槽箱

FPM12

12

280~380

450/二槽箱

FPM16

16

380~520

600/二槽箱

FPM20

20

480~640

360/单槽箱

FPM28

28

640~900

500/单槽箱

FPM36

36

850~1150

600/单槽箱

FPM44

44

1050~1400

700/单槽箱

a   按四个槽箱计。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外购件和协作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证。

4.2  主要零部件

4.2.1  喷嘴材料宜采用GCr28(铸铁铬28)铸造;喷嘴出口体材料宜采用维氏显微硬度HV不小于800的刚玉。整体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2000 h。

4.2.2  喉管、伞形分散器材料宜采用GB/T 9439-1988规定的HT 300牌号制造。

4.2.3  混合室、分配室材料宜采用GB/T 9439-1988规定的HT 200牌号制造。

4.3  槽箱

4.3.1  焊缝不应渗漏水。

4.3.2  焊后各结合面平面度偏差每米范围内应不大于2 mm。

4.3.3  端部结合面对底面的垂直度偏差每米范围内应不大于2 mm。

4.3.4  固定刮泡堰每米长的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

4.3.5  焊接后平面对角线长度差应符合JB/T 5000.3-2007中表8的规定。

4.3.6  两侧固定刮泡堰对槽箱底面的高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

4.3.7  两侧固定刮泡堰的平行度偏差与刮泡堰的长度比值应符合JB/T 5000.3-2007中表8的规定。

4.3.8  槽箱内假底下端面距离槽箱底板的高度应为120 mm±2 mm,假底平面应平整。

4.4  浮选机组装

4.4.1  单槽箱容积4、6、8、12m3伞形分散器上下伞轮之间的间隙应为20 mm±2 mm,单槽箱容积16、20、28、36、44 m3伞形分散器上下伞轮之间的间隙应为25 mm±3 mm。

4.4.2  下伞轮下端面距离假底的高度应为140 mm±2 mm。

4.4.3  可调刮泡堰高度以尾部槽箱固定刮泡堰高度为基数,对四槽箱按从尾部到头部槽箱次序逐个递增为10 mm,对六槽箱则为15 mm。

4.4.4  刮泡板应组装在同一中心线上,转动灵活。刮泡板前端边距可调刮泡沫堰的间隙为2 mm~5 mm。

4.4.5  刮泡板应相互垂直,依此向前各相邻刮板相差90/n度, n为槽箱数。

4.4.6  液面控制机构中的直线行程电动执行器行程0 mm~100 mm、出轴推力16kN,当行程标尺指示为0mm时,尾矿箱中液面调节闸板应处于最低位置;标尺指示为100mm时,调节闸板应处于最高位置,液面调节板应运转灵活,其与固定溢流堰的间隙应不大于1 mm。

4.4.7  刮泡装置的联轴节和链轮连接处应有安全防护。

4.4.8  充气搅拌装置组装后对假底平面的不垂直偏差应不大于4 mm。

4.5  外观质量要求

      外露表面应喷涂防锈漆,喷涂应均匀,无裂纹、脱皮、气泡和流痕等缺陷。

4.6  整机清水性能试验

      经5.5规定的整机清水试验后,煤用喷射式浮选机应达到下列指标要求:

      a) 单位充气量不小于0.85 m3/m2·min;

      b) 液面下120mm处充气均匀系数不小于80%;

      c) 混合系数不小于1.5 m3(气)/m3(水);

      d) 操作面噪声不大于85 dB(A);

      e) 轴承温升不大于40℃;

      f) 液面稳定,无明显翻花。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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