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0 17:19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用喷射式浮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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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5000.3-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MT/T 154.7-1992 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MT/T 652-1997 煤用浮选机清水性能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3.1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MT/T 154.7-1997的规定。
示例:
FPM20-4,表示槽箱容积为20 m3由四个槽箱组成的煤用喷射式浮选机。
3.2 结构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由充气搅拌装置、槽箱、刮泡机构、放矿装置、渣浆泵和液面调整机构组成,如图1所示。
图1 FPM□-4型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结构图
3.3 基本参数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煤用喷射式浮选机基本参数
型号 | 槽箱容积 m3 | 工作压力MPa | 处理能力a m3/h | 刮泡机构转速 r/min | 液面调整机构行程 mm | 渣浆泵 | |
流量 m3/h | 扬程 m | ||||||
FPM4 | 4 | 0.15~0.20 | ≤140 | 25~30 | 200 | 150/二槽箱 | 20.0~22.0 |
FPM6 | 6 | 140~190 | 220/二槽箱 | ||||
FPM8 | 8 | 180~280 | 300/二槽箱 | ||||
FPM12 | 12 | 280~380 | 450/二槽箱 | ||||
FPM16 | 16 | 380~520 | 600/二槽箱 | ||||
FPM20 | 20 | 480~640 | 360/单槽箱 | ||||
FPM28 | 28 | 640~900 | 500/单槽箱 | ||||
FPM36 | 36 | 850~1150 | 600/单槽箱 | ||||
FPM44 | 44 | 1050~1400 | 700/单槽箱 | ||||
a 按四个槽箱计。 |
4.1 基本要求
4.1.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外购件和协作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合格证。
4.2 主要零部件
4.2.1 喷嘴材料宜采用GCr28(铸铁铬28)铸造;喷嘴出口体材料宜采用维氏显微硬度HV不小于800的刚玉。整体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2000 h。
4.2.2 喉管、伞形分散器材料宜采用GB/T 9439-1988规定的HT 300牌号制造。
4.2.3 混合室、分配室材料宜采用GB/T 9439-1988规定的HT 200牌号制造。
4.3 槽箱
4.3.1 焊缝不应渗漏水。
4.3.2 焊后各结合面平面度偏差每米范围内应不大于2 mm。
4.3.3 端部结合面对底面的垂直度偏差每米范围内应不大于2 mm。
4.3.4 固定刮泡堰每米长的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
4.3.5 焊接后平面对角线长度差应符合JB/T 5000.3-2007中表8的规定。
4.3.6 两侧固定刮泡堰对槽箱底面的高度偏差应不大于3 mm。
4.3.7 两侧固定刮泡堰的平行度偏差与刮泡堰的长度比值应符合JB/T 5000.3-2007中表8的规定。
4.3.8 槽箱内假底下端面距离槽箱底板的高度应为120 mm±2 mm,假底平面应平整。
4.4 浮选机组装
4.4.1 单槽箱容积4、6、8、12m3伞形分散器上下伞轮之间的间隙应为20 mm±2 mm,单槽箱容积16、20、28、36、44 m3伞形分散器上下伞轮之间的间隙应为25 mm±3 mm。
4.4.2 下伞轮下端面距离假底的高度应为140 mm±2 mm。
4.4.3 可调刮泡堰高度以尾部槽箱固定刮泡堰高度为基数,对四槽箱按从尾部到头部槽箱次序逐个递增为10 mm,对六槽箱则为15 mm。
4.4.4 刮泡板应组装在同一中心线上,转动灵活。刮泡板前端边距可调刮泡沫堰的间隙为2 mm~5 mm。
4.4.5 刮泡板应相互垂直,依此向前各相邻刮板相差90/n度, n为槽箱数。
4.4.6 液面控制机构中的直线行程电动执行器行程0 mm~100 mm、出轴推力16kN,当行程标尺指示为0mm时,尾矿箱中液面调节闸板应处于最低位置;标尺指示为100mm时,调节闸板应处于最高位置,液面调节板应运转灵活,其与固定溢流堰的间隙应不大于1 mm。
4.4.7 刮泡装置的联轴节和链轮连接处应有安全防护。
4.4.8 充气搅拌装置组装后对假底平面的不垂直偏差应不大于4 mm。
4.5 外观质量要求
外露表面应喷涂防锈漆,喷涂应均匀,无裂纹、脱皮、气泡和流痕等缺陷。
4.6 整机清水性能试验
经5.5规定的整机清水试验后,煤用喷射式浮选机应达到下列指标要求:
a) 单位充气量不小于0.85 m3/m2·min;
b) 液面下120mm处充气均匀系数不小于80%;
c) 混合系数不小于1.5 m3(气)/m3(水);
d) 操作面噪声不大于85 dB(A);
e) 轴承温升不大于40℃;
f) 液面稳定,无明显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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