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28 17:54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地面和井下巷道窄轨铁路运输车辆中矿车轮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仅适用于煤矿地面和井下巷道窄轨铁路运输中的矿车轮对(以下简称“轮对”)。
GB 4695 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
GB 4786.1 矿山窄轨车辆 开式轮对
GB 4786.2 矿山窄轨车辆 开式轮对车轮
GB 4786.3 矿山窄轨车辆 开式轮对车轴
GB 4786.4 矿山窄轨车辆 开式轮对槽型螺母
GB 4786.5 矿山窄轨车辆 开式轮对外盖
3.1 轮对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使用条件
3.2.1 工作环境温度为-30~+40℃。
3.2.2 轮对转速不大于600 r/min。
3.2.3 每天间断工作时间14h。
3.2.4 轮对经常在含有酸、碱成分的煤泥水中运行。
3.2.5 运转过程中需承受冲击负荷,负荷系数f等于2。
3.3 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3.3.1 轮对以及车轮、车轴、开槽螺母等零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 4786.1 - 4786.5的有关 规定。
3.3.2 矿车车轮踏面应符合GB 4695中的A型规定。
3.3.3 轴承
矿车轮对应采用KA专用滚动轴承,轴承为G级精度,径向游隙为第4辅助组。保持架材料为聚酰 胺1010树脂。
3.3.3.4 密封件
轮对密封件必须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有效地防止煤尘和水进入轴承。
3.4 能要求
3.4.1 运行阻力系数
单辆矿车轮对运行阻力系数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矿车载重量t | 单辆矿车轮对运行阻力系数 | |
重车 | 空车 | |
1或.5 | 0. 007 | 0.009 |
2 | 0. 006 | 0.008 |
3 | 0. 005 | 0.007 |
5 | 0. 0045 | 0.006 |
3.4.2 密封性能
3.4.2.1 煤尘密封性能
轮对以300 r/min的转速在煤尘飞扬环境中运转200 h后,煤尘进入轴承润滑脂中的含量不得超过 0.8%。
3.4.2.2 浸水密封性能
轮对以300 r/min的转速在清水中运行12 h后,进水量不得超过150 g。
3.4.3 使用寿命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轮对的实际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 h。
3.4.4 轮对各部分的尺寸极限偏差必须符合以下数值:
滚动圆直径:±2.0 mm;
轮缘直径:±3.0 mm;
轮缘厚度:±1.5mm;
轮对轨距:±1.4 mm。
3.4.5 矿车车轮应进行退火或正火处理。
3.4.6 对车轮上产生的不影响强度和外观的缺陷可不修复使用,凡影响强度和外观的缺陷,在下列范围内可修复使用:
a.铸件厚度小于20 mm时,焊补深度不大于厚度的1/3(最大亦不得超过5 mm);
b.铸件厚度在20 mm以上时,其焊补深度不大于厚度的1/4,且补焊面积不得大于所在面积 的5%。
4.1 运行阻力系数
4.1.1 试验设备
运行阻力系数试验原理见图1所示。
4.1.2 试验程序
4.1.2.1 轮对应在空载条件下,经300 r/min转速连续跑合30 min。
4.1.2.2 由牵引小车将被测矿车轮对拉到斜坡的尽头,静止在斜坡段。
4.1.2.3 将被测矿车轮对和牵引小车脱离,轮对沿轨道自行下滑,直至在水平轨道的某一位置停下。
4.1.2.4 矿车轮对在水平轨道段滑行的距离以超声波测距仪测出,然后按式(1)计算:
式中:
w——矿车轮对运行阻力系数;
L1——水平轨道上滑行的距离,m。
4.2 浸水密封性能 4.2.1试验设备
轮对旋转试验台原理见图2所示。
4.2.2 试验程序
4.2.2.1 测定轮对质量m、
4.2.2.2 将轮对安装在储有清水的箱体中,使水面与轮对中心线相平,水温不高于40℃,并向轮对加载 后运转。
4.2.2.3 车轮以4 m/s的线速度连续运转12 h后,从清水中取出轮对,擦干外面粘附的水层后,测定轮 对的质量m2;轮对的进水量m按式(2)计算:
m =m2 — m1 (2)
式中:
m——轮对的进水量,g;
m1——未经试验的轮对质量,g;
m2——经试验后的轮对质量,g。
4.3 煤尘密封性能
4.3.1 试验设备
试验台原理见图3所示,箱体内储有粒度小于0.635 mm的煤粉20 kg。
4.3.2 试验程序
4.3.2.1 将轮对安装在储有煤粉箱体中,并向轮对加载后车轮以4 m/s的线速度运转。
4.3.2.2 在运转过程中,每间隔1 h,以0.5 MPa的压缩空气,持续吹拂煤粉5 s,以造成煤尘飞扬的恶劣工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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