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8 19:32 浏览次数: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于光学镜片产品、显示产品、照明产品及皮肤防护产品的蓝光防护膜的分类、要求、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光学镜片产品、显示产品、照明产品上使用的具有蓝光防护功能的膜层和材料,附着在光学镜片产品、显示产品、照明产品上的具有蓝光防护功能的膜层和材料,以及针对皮肤蓝光防护的生物膜层和材料(包括剂型、原料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G 178-2007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ISO 8995-1 照明和工作场所 第1部分:室内(Lighting of work places-Part 1:Indoor)
ITU-R BT.2021-1 立体三维电视系统的主观评价方法(Subjective methods for the assessment of stereoscopic 3DTV systems)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视觉 vision
光刺激作用于视觉器官而产生的主观映像。
3.1.2
屈光状态 refractive status
被检眼的屈光情况,也即无穷远处的物体在视网膜上的成像情况。
注:对眼屈光状态的检查称为验光。
3.1.3
调节 accommodation
视觉调节
在变换注视远、近物体时,眼屈光能力改变的现象。
3.1.4
像差 aberration
实际光学系统中,由非近轴光线追迹所得的结果和近轴光线追迹所得的结果不一致,与高斯光学(一级近似理论或近轴光线)的理想状况的偏差。
3.1.5
高阶像差 higher order aberrations
级数展开式大于或等于3阶的像差。
3.1.6
调制传递函数 modulation transfer function;MTF
反映光学系统对不同空间频率的传递能力的函数。
注:眼睛的MTF值主要受瞳孔直径、衍射和人眼像差等因素的影响,可用于评价视网膜图像的质量。
3.1.7
视觉舒适度指数 visual comfortable index
基于复合生理指标所形成的评价光照及光介质对于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变化及视疲劳影响的指标。
注:该指标独立于物理指标(光谱能量分布、色温、显色指数、照度、亮度、频闪、色域等),是完全从人眼视功能角度客观量化评价光照及光介质对于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影响的指标,主要用于评价照明、显示及光学镜片产品对于人眼在视光学角度下的视疲劳影响。
3.1.8
细胞毒性 cytotoxicity
由细胞或化学物质引起的单纯细胞杀伤事件,不依赖于凋亡或坏死的细胞死亡机理。
3.1.9
细胞活力比率 cell viability ratio
实验组和对照组的细胞活力比值。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V:细胞活力((Cell Viabiability)
HOAs :高阶像差(Higher Order Aberrations)
OD:光密度 (Optical Density)
VICO :视觉舒适度指数 (Visusual Comfortable Index)
蓝光防护膜依据其应用产品的不同,主要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蓝光防护膜的主要应用分类
序号 | 应用产品 | 分类 |
1 | 光学镜片 | 在光学镜片产品上使用,或附着在其上的具有蓝光防护功能的膜层和材料 |
2 | 显示产品 | 在显示产品上使用,或附着在其上的具有蓝光防护功能的膜层和材料 |
3 | 灯具产品 | 在照明产品上使用,或附着在其上的具有蓝光防护功能的膜层和材料 |
4 | 皮肤防护产品 | 针对皮肤蓝光防护的生物膜层和材料(包括剂型、原料等) |
5.1 一般要求
不包含产品的环保安全,产品进行光安全、光健康测试前应符合其明示的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5.2 光安全要求
5.2.1 光学镜片、显示和照明产品的蓝光防护膜
5.2.1.1 光透射比
采用6.1的方法进行测量,蓝光防护膜作用在以下光谱范围时,应满足对应的光透射比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蓝光防护膜的光透射比要求
光谱范围 /nm | 光透射比要求 |
385≤λ<415 | <75% |
415≤λ<445 | ≤80% |
445≤λ<475 | >80% |
475≤λ<505 | >80% |
5.2.1.2 其他要求
光学镜片、显示和照明产品的蓝光防护膜光安全要求和测量方法参见附录A。
5.2.2 皮肤防护产品
5.2.2.1 无细胞毒性要求
使用6.2.2的方法进行测试,测试中使用的剂型或原料,应使HFF-1人皮肤成纤维细胞或 HaCaT细胞(人永生化表皮细胞)的细胞活力比率 ≥95% 。细胞活力比率 CVp计算见式(1)。
式中:
CVps——添加原料或制剂组细胞的细胞活力值;
CVpc——未添加原料或制剂组细胞的细胞活力值;
n——配对测试有效样本的组数。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5.2.2.2 皮肤膜层防护要求
使用6.2.3的方法对满足5.2.2.1的添加剂型或原料组的HFF-1人皮肤成纤维细胞或HHaCaTT细胞(人永生化表皮细胞)进行细胞活力测试。
蓝光照射3h后,添加和不添加材料对于细胞活性保护的比率 ≥1.5。细胞活性保护比率A计算见式(2)。
式中:
A——添加和不添加材料对于细胞活性保护的比率;
CVa1——添加材料的光照组细胞的细胞活力值;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如需看标准全文,请到相关授权网站购买标准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