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2 10:18 浏览次数:
GB 4706.1-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替换:
本部分涉及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击动物设备的安全。
非家用但对公众来说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工业、商店和农场或其他可能对公众安全产生危险的范围内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本部分所涉及的上述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
注101:本部分范围内所包括的电击动物设备包括用来电击以下动物的器具:
——牛类,例如牛、小牛、母牛、小母牛、公牛;
——绵羊类,例如绵羊、小羊;
——公山羊类,例如山羊;
——鹿类,例如鹿;
——单蹄类,例如马、驴、骡子;
——鸟类,例如小鸡、火鸡、珍珠鸡;
——猪类,例如猪:
——毛皮动物,例如狐狸、南美栗鼠、野兔、负鼠;
——貂类,例如貂和臭猫;
——反刍动物,比如骆驼。
注102:以下电击动物设备也包含在本标准范围内:
——手持式、半自动和全自动。
注103:下述情况应注意:
——对于在船舶上使用的电击动物设备,必要时可增加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当局、国家负责劳动保护的机构、国家供水机构和类似机构制定;
——在许多国家,动物的麻醉屠宰有附加要求。
注104:本标准不适用于:
——预定用于特殊条件,例如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气或瓦斯)存在的地方使用的器具;
——电栅栏增能器(见IEC 60335-2-76);
——电捕鱼器(见IEC 60335-2-86);
——嫩肉机、牲畜麻醉机,牲畜僵硬机,脊椎麻醉释放设备或类似设备。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GB/T 2423.18-200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 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idt IEC 60068-2-52:1996)
GB 19212.5-2006 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一般用途隔离变压器的特殊要求(IEC 61558-2-4:1997,MOD)
ISO 3864 安全颜色和安全符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1.9 替换:
正常工作 normal operation
电击动物设备正常工作时应与电源相连,电极与电击设备的输出端子相连。一个无感可调电阻器连接在电极之间。调节电阻器达到输出电流。
3.6.3 增加:
注:易触及部件包括用户更换电池时可触及的电池连接端子和电池间室内的其他金属部件,即使需要工具。
3.6.4 替换:
带电件
可能导致电击的导电部件。
3.101
电击动物设备
设计或使用时通过电流使动物麻醉的器具。它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心脏休止。
注:在本部分中,为方便起见,本术语缩写为电击设备。
3.102
电网驱动电击设备
设计直接和电网相连的电击设备,不包括电池供电或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设备。
3.103
电池驱动电击设备
能量来源于独立的充电电池或不可充电电池的电击设备。
3.104
电极
电击设备中将电流施加到动物上的部件。
3.105
电击线路
电击设备内连接到或打算载流连接到电极端子的导电部件或元件。
3.106
输出电压
正常工作时维持输出电流的电压。
3.107
输出电流
电击设备中的电击线路设计提供的电流。
3.108
偏置断开开关
当开关的驱动部件释放时自动回到断开位置的开关。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适用。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5.8.1 增加:
对于电池连接端子没有极性标识的电池驱动电击设备,器具在最不利的极性下工作。
5.101 如果与电极相连的输出端子没有标识,端子按最不利的结果与电极反向连接。
5.102 电击设备按电动器具的要求试验。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 替换:
与电网连接的电击设备应为Ⅰ类、Ⅱ类或Ⅲ类防触电保护类别。
与电网连接并直接与供水系统连接的电击设备应为Ⅰ类防触电保护类别。
便携式和手持式电击设备应为Ⅱ类或Ⅲ类防触电保护类别。
器具通过视检和相关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6.2 增加:
带有电气元件而且按说明书要求可以用喷射水流进行清洁的电击设备部件,至少应为IPX5。手持式电击设备至少应为IPX5。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增加:
电击设备应有含下述内容的标识:
——工作循环,如果适用;
——输出电流;
——空载输出电压;
——警告:使用前完整阅读说明书;
——符合IEC 60417第5036号要求的危险电压符号:
注101:此警示符号符合ISO3864的要求。
——电极和反向电极端子应用IEC 60417第5036号和5017号的适当符号分别标识出。如果反向电极没有接地则不需要标识。
电池驱动电击设备还应标识出:
——额定输入电流(A);
——警告:不能与电网驱动设备相连;
——电池类型,除非类型和电击设备的使用无关,否则应区分充电电池和不可充电电池。
7.6 增加:
危险电压[IEC 60417符号5036]
接地(地线)[IEC 60417符号5017]
7.8 增加:
对于电池驱动电击设备,与电池连接的供电端子应清晰标注出:对正极用“+”符号或红色,对负极用“一”或黑色,除非极性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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