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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978.6-200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6部分:梁的特殊要求

  • 发表时间:2022-11-30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GB/T 9978的本部分内容规定了在判定梁耐火性能时应遵循的试验方法。

      通常情况下梁是底面和两侧面受火。当梁四面受火或少于三面受火时,受火条件应做必要改变。梁作为楼板结构的一部分,应按GB/T9978.5的相应规定和楼板结构共同试验,并对其完整性和/或隔热性进行评定。

      当未经试验建筑构件的结构符合本部分给出的直接应用范围规定的条件时,已按本部分规定进行了耐火试验的构件,其耐火性能结果可应用于未经试验的同类建筑构件。

      本部分试验方法的总则指南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99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1)

      GB/T 9978.1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2008,ISO 834-1:1999,MOD)

      GB/T 9978.5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5部分: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GB/T 9978.5-2008,ISO 834-5:2000,MOD)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9978.1和GB/T 9978.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组合结构 composite construction

      由钢梁或钢/混凝土组合梁支撑钢筋混凝土板,梁和板等构配件相互连接组成的结构。

4 符号和缩略语

      GB/T 9978.1和GB/T 9978.5规定的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

5 试验装置

      本部分所采用的试验装置与GB/T 9978.1的相关规定相同,其中包括试验炉、加载装置、约束部件和支承框架。

6 试验条件

6.1 总则

      试验过程中的炉内升温条件、炉内压力和加载条件均应符合GB/T 9978.1的相关规定和本部分的要求。

6.2 约束和边界条件

      约束和边界条件应符合GB/T 9978.1相关规定和本部分的要求。

6.3 加载条件

6.3.1 梁的试验加载值应按照GB/T 9978.1中6.3a)、b)或c)的规定进行计算,试验前应对委托方提供的加载条件进行确认。此外,还应该明确标明试件承载力值数据的来源。

6.3.2 当试件小于实际使用中的构件时,试件的尺寸、加载类型、加载量和支点情况将对试件的破坏模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加载情况和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同时,试件的破坏模式(如:弯曲破坏,剪切破坏或局部破坏)将取决于试件的结构形式。当具体的破坏模式难以确定时,需要对每种破坏模式分别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试验验证。

6.3.3 荷载大小和分布方式所产生的最大弯距和最大剪切力应该等于或大于设计值。

6.3.4 加载系统应能够为试件提供所需的均布荷载或集中荷载,当用集中荷载模拟均布荷载所产生的弯曲效果时,加载点不应少于2个,间距不应小于1m。当使用4点加载系统,加载点应布置在距离任一端的1/8、3/8、5/8、7/8跨度(Lsup)的位置。荷载应通过荷载分配板传递到梁上,分配板的宽度不超过100mm。加载系统不应影响试件表面的空气流动,加载点处除外,加载装置与试件表面的距离不得小于60mm。

6.3.5 加载系统应能满足试件的最大允许变形。

7 试件准备

7.1 试件设计

7.1.1 对于代表实际使用情况的梁和楼板或屋面的组合构件,进行试验时可以将其整体看作“T”形梁。对于钢梁上面的板构件,可以是高密度混凝土,也可以是轻质混凝土,但是前者得出的结果不能用于后者。

7.1.2 对于带梁结构,特别是代表实际使用状况的楼板和屋面部件,板厚应能够反映结构设计情况。实际楼板的宽度应大于等于梁的3倍宽度且不应小于600mm。实际宽度的选择应依据试验炉的设计而定。

7.1.3 对于不包含代表实际情况的楼板或屋面结构的试件,梁应支撑一个对称放置的标准盖板,盖板情况如下:盖板的设计制作单独进行,使用时采用非连续加强筋,避免在梁和盖板间产生牵连作用而对梁产生附加的强度和刚度。盖板制作可用密度为(650±200)kg/m3的加气混凝土板,每块最大长度为1m,厚度至少为(150±25)mm,盖板的宽度应大于等于梁的3倍宽度且不小于600mm。实际宽度的选择应依据试验炉的设计而定。

7.1.4 空腹梁端部应进行封堵以免热气从梁端部散出。试件的安装不应使梁端部位于受火区,还应避免膨胀约束条件与实际使用不符而可能造成垮塌。

7.1.5 在实际使用中梁在长度范围内有机械接头时,接头位置应与实际情况相同或在跨中位置。当接头位于耐火保护层处时,试件保护层还应对接头进行保护。

7.2 试件尺寸

7.2.1 梁支撑在受约束部位上,受火长度(Lexp)不应小于4m。试件支撑点之间的中间跨度(Lsup)应在受火长度(Lexp)的每端最多加上100mm;试件长度(Lspec)应在受火长度(Lexp)的每端最多加上200mm。简支梁安装的一般原则见图1。

图1.jpg

      1——支撑;

      2——盖板;

      3——梁;

      4——滚轴。

图1 简支梁示例

7.2.2 对于代表实际应用情况的梁,当梁实际长度大于试验炉的允许长度时,试件的受火长度(Lexp)不应小于4m。对于梁的设计受火长度小于4m时,可按实际长度受火。加载长度不应超过实际受火长度。试件的长度(Lspec)应在受火长度(Lexp)每端最多加上200mm。

      对于约束梁,4m的跨度是不够的,因为此时只有部分梁处于受弯状态,其余的部分都在受到支撑部件的约束。因此要使至少4m的梁受到正弯矩的作用,就需要选择更长的试件。如果希望梁的X%受到正弯矩作用,那么试件总长应为Lexp=4×100/Xm。

7.3 试件数量

      试件的数量应符合本部分和GB/T 9978.1的相应规定。

7.4 试件养护

      试验时的试件,包括任何内填充材料和接缝材料,其强度和含水量条件应养护至与实际使用情况相近。有关试件养护的方法见GB/T 9978.1的相关规定。应测定并记录试件养护达到平衡时的含水量或养护状态。

7.5 试件安装和约束

7.5.1 一般简支梁在炉内的布置见图1,试件的布置应保证侧向稳定。

      对梁进行耐火试验时,可以安装在受约束(简支)部位上,也可以模拟实际中的边界条件。当支撑和约束代表实际使用情况时,这些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并且试验结果记录时应标明是“限制”在约束条件下。

7.5.2 试验梁安装在受约束部位上时,当边界条件已知,试验结构应和实际应用一样,安装在平滑的混凝土板或钢板上。

7.5.3 简支试件安装时应能够允许试件自身的纵向自由移动和垂直变形,应避免一切因摩擦力引起的限制。

7.5.4 设计必要的装置来限制试件的热膨胀、旋转和轴向变形,以满足因热膨胀和约束所产生的作用力。

7.5.5 当一个试验中的梁数量大于一根时,每根梁都应在规定的条件下受火,并且独立加载。

7.5.6 在盖板周边的任何缝隙都应采用非约束、不燃材料密封。

7.5.7 采用柔性绝热材料密封和保护支点,以免试验时热气从缝隙中窜出,对支撑端部造成影响。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标准原文:

下载地址:《GB/T 9978.6-200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6部分:梁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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