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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

  • 发表时间:2023-03-24
  • 来源:共立消防
  • 人气: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的一般规定,以及设计、交工验收、运营等阶段进行交通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CJJ 37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193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5-201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 D20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郊干道 suburban arterial road

      兼具公路和城市道路功能的主要道路,类型包括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等。

3.2

      交通安全评价 traffic safety evaluation

      以道路使用者安全为中心,对交通系统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进行预测或评估。

4 一般规定

4.1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应从道路条件、交通设施、交通组织等方面分析影响交通安全的潜在问题,促进交通安全状况的改善。

4.2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参照附录A所示流程实施。

4.3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宜涵盖但不局限于附录B的内容。

4.4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应阐明评价道路的基本情况,给出总体评价结论和设计要素或安全要素评价结论,评价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录C。

5 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5.1 基本要求

5.1.1 新建或改(扩)建城郊干道,应进行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

5.1.2 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分为初步设计阶段评价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评价。

5.1.3 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交通安全总体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评价重点为路线方案及技术指标的选用、结构物布设、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设施建设方案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1.4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交通安全总体评价和设计要素评价,评价重点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设置情况等。对于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道路项目评价还应符合5.1.3的要求。

5.2 评价方法

5.2.1 宜综合采用安全检查清单、速度协调性分析、交通仿真、经验分析法等评价方法。

5.2.2 对于复杂项目、复杂路段,可采用透视图或驾驶模拟等方法对线形设计协调性、交通安全设施合理性等进行评价。

5.2.3 改(扩)建道路应采用运营阶段安全评价方法对既有道路进行交通安全要素分析。

5.3 基础资料

      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采集以下资料:

      a)道路及安全评价相关的现行标准;

      b)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c)相关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

      d)其他可用于安全评价的资料。

5.4 总体评价

5.4.1 应根据道路功能、交通特点、交通环境、交通设施等,评价设计速度、沿线土地利用强度、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不利气象或环境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4.2 应评价设计方案中设置的隧道、桥梁、立体交叉、重要平面交叉等与路线总体布局的协调性及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4.3 改(扩)建道路应根据道路结构、交通设施布设、交通组织方式、交通事故等要素,评价既有道路现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5.4.4 施工图设计阶段交通安全评价,应对初步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的响应情况进行核查,不接受初步设计阶段评价意见的,应说明理由。

5.5 设计要素评价

5.5.1 技术指标符合性

      应根据GB 5768.1~GB 5768.3、GB 50688、CJJ 37、CJJ 193、JTG B01、JTG D20、JTG D81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项目设计成果采用的技术指标进行设计符合性检查,并提出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指标。

5.5.2 道路线形

5.5.2.1 平面

      设计阶段平面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a)应根据JTG B05-2015附录B运行速度计算方法,对采用接近最小半径的圆曲线进行评价;

      b)应根据道路条件、区域气候条件、交通组成、运行速度等因素,对超高值进行评价;

      c)设置圆曲线加宽时,应根据运行速度、交通组成对加宽值和加宽形式进行评价;

      d)宜结合运行速度、视觉条件等,对回旋线参数及长度、曲线间直线长度、平曲线长度进行评价;

      e)宜采用运行速度对停车视距、会车视距、识别视距、超车视距进行评价。

5.5.2.2 纵断面

      设计阶段纵断面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a)应结合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需求,对纵坡的坡长和坡度进行评价;

      b)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形条件和交通组成,采用运行速度对长大下坡等纵断面线形变化的路段进行评价;

      c)宜根据运行速度对采用接近最小半径或最小长度的竖曲线进行评价;

      d) 大型车比例较高的路段,宜采用货车的视距对相关路段进行评价。

5.5.2.3 横断面

      设计阶段横断面评价内容一般包括:

      a)当横断面宽度、车道数等发生变化时,应对横断面过渡渐变段的设置位置、长度进行评价;

      b)应对分隔带的开口情况和视距进行评价;

      c)应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设置情况,位置、宽度等进行评价;

      d)设置中间物理隔离或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道路,应对停车视距进行评价;

      e)允许借用对向车行道超车的路段,应对停车视距、会车视距和超车视距进行评价。

5.5.3 路侧

      设计阶段路侧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应对路侧防护或路侧障碍物等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b)在非机动车或行人较多的机非混行路段,应评价非机动车和行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c)宜根据运行速度,对路侧危险程度进行评价。

5.5.4 路基和路面

      设计阶段路基和路面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a)不同路面材料衔接或路面抗滑能力易下降的路段,宜对提高路面抗滑能力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评价;

      b)宜对路面的排水形式,以及凹形竖曲线底部、超高路段、超高过渡段、平面交叉口等的排水设施进行评价。

5.5.5 桥梁和隧道

5.5.5.1 桥梁

      设计阶段桥梁评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也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标准原文:

下载地址:《GB/T 37458-2019 城郊干道交通安全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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