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04 21:59 浏览次数:
施工准备→确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质检、材料试验→隐蔽工程验收→检测与调试→竣工验收。
1.施工准备
(1) 认真熟悉图纸,根据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公司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甲方批准。
(2) 编制施工预算,列出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量,确定劳动定额,提出材料、机具需用量计划及进场时间。
(3) 进行工前技术培训,使工人熟悉新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质量标准,为顺利施工打下基础。
(4) 提供原材料、半成品需用计划,以便做好材料的采购与加工工作。
(5)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出设备、工具、仪表、器材、电缆等需要计划,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6) 结合现场情况,划分好施工平面布置,确定好材料堆放位置和消防设施位置。
2.确定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选用合适的施工方法和机具,决定合理的施工工序,明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
3.技术交底
根据工程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有目的的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任务和技术要求。
4.施工、质检、材料试验
(1) 施工人员要严格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于进场的所有原材料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进场的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2) 质检人员要严格按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抽验,对每个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认真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3) 材料试验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有关原材料的检验和复试。
5.隐蔽工程验收
对工程的隐蔽部分要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质检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检测与调试
对所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均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逐个进行检测。在系统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工作由专门调试人员负责进行,先分回路进行,后系统整体进行。调试完成后应进行不少于24h的连续试运行。调试和试运行期间应对系统主机及电源等主要设备加强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