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08 16:15 浏览次数:
学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实施内容如下:
1.整个消防系统、设备及设施的全面维护保养工作:
(1)消火栓系统、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
(3)控制柜、联动柜的维护保养;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
(5)防火门、防排烟系统、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
(6)消防广播系统、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
(7)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设备及设施;
(8)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的维护保养;
(9)消防电话、消防电梯(联动控制);
(10)其他消防系统、设备及设施;
(11)配合项目装修工程的消防系统改造工作。
2.故障维修工作
3.全面排查报告:
维保开始后第一个月内做 1 次全面排查,若有故障设备,向学院提交故障设备维修或改造方案及报价;故障设备维修或改造工期不超过维保期;
维保期间经学院检测发现消防设施有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应向学院提出整改方案,经学院确认后,按程序落实整改。
4.技术要求
消防维保单位须根据《消防法》、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工作计划。
(1)综合要求
①应建立各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养表等维护技术档案,并定期更新完善。
②指导和协助业主单位消防档案、消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③配合年度消防检测,配合政府消防部门的消防检查。
④每年至少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联动测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要求
①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②每月检查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等。
③每月检查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区显、手动报警按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④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采用检查设备分期分批实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
B.分批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
C.对主机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实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D.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⑤按规定对探测器进行清洁、清洗、标定。
(3)消防水系统维护要求
①每月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②每月检查下列功能系统:
A.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
B.试验远距离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泵;
C.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D.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阀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
E.对水炮系统进行检查和试射试验。
(4)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维护要求
①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检查消防中心各信号是否正常。
②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维护及灭火器检查要求
①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②每季度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
③每月按计划分批次检查维保范围内的灭火器的时间、压力。
(6)其他设施维护要求
①定期检查以下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完好:
A.电话插孔、消防对讲电话;
B.消防广播、警铃联动及声效;
C.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
②消防设施在进行例行维护保养检测或故障抢修时,业主派人进行督导,完成上述工作后签署书面保养维修记录《消防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单》并签字确认。
(7)响应时间
为保证学院消防设备在维保期间正常运行,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备齐维修工具和备件。对紧急出现的设备问题,应在接到学院电话报告后积极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若电话无法解决,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如非设备或线路问题,应在 48 小时内进行修复,如在 48 小时内无法修复应及时向用户提供修复方案。承包方应备齐维修工具和备件。